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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激发“三农”发展活力 2022-05-19 13:57:18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三资”是乡村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的根本。近年来,淮安市洪泽区以强化“三资”“小微权力”监管着手,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激发“三农”发展活力“大文章”。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洪泽区政府出台了《洪泽区村级财务监管改革工作优化方案》,建立了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组织,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职责分工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形成村级财务监管合力。文件明确规定,各镇(街)作为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居)对“三资”管理负主体责任,镇(街)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加强对村(居)资金进行管理,农村工作局负责对村(居)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村居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居账务进行核算,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定期组织对村居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村居会计和“三资”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牵头建立小型项目评审专家库等。

二是健全管理程序。依托镇(街)村(居)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代理记账,镇(街)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电算化、制度化。各村(居)按照年度清产核资要求,如实登记“三资”台账,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管理核算。实行村(居)会计集中报账,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村务卡”。对集体资金实行“分户核算、分别收付、分别记账”,创新开发银行与“三资”监管平台软件对接模块,实现“村银对接”,实时反映银行存款信息。村级集体资金按年初收支预算使用,召开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规范签批手续。制定出台了《淮安市洪泽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和《淮安市洪泽区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守则》,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以产权交易平台为载体,规范资产资源交易行为,做到应进必进,堵住“三资”运转“旁门左道”。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区9个镇(街)116个村(居),按照每名核算会计代理不超过8个村居财会业务优化为不超过7个村居,全区共配备9名“三资”监管人员和31名支付(核算)会计,改变农村工作局长期以来“三资”监管人员缺失问题。各镇(街)负责做好村居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三资”监管人员和村居会计年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工资绩效挂钩,提高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洪泽区财政实行6000元/村经费补助并追加15万元村级财务监管改革工作经费。着力解决会计人员缺乏、财务保障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建立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农经队伍。

四是完善监督体系。创新推广“财政所管理资金+村居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记账+农经监督+纪监委再监督”模式。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处置以及资金使用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开展全程监督。镇(街)农村工作局负责对村居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每季度按不低于25%比例进行抽查,聚焦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源发包、工程招标施工等情况开展镇(街)互动式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街)纪(工)委。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履职尽责,推进源头治理;结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等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村居进行财务核查,纠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农村“三资”安全运行、高效运转。

关键词: 清华附中龙校 北京市教育学院附中 南召中学 丰台区实验学校 海淀国际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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