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化妆品,关于药监局化妆品的所有信息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不良反应记录保存不得少于3年 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2022-03-01 13:45
- 儿童牙膏按现行法规监管可正常销售 不得标注“食品级”等词语或者有关图案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近期接到部分会员单位反映,这些企业对于儿童牙膏市场销售监管有一些疑问,协会随后专门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2022-07-20 09:20

资讯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