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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2022-01-29 22:49:25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引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报考,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合理安排所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分类招考规模,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考。要引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报考,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通知》强调,各地要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综合考虑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院校和专业招生,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一是突出职业教育特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二是完善文化素质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或经省级招委会批准的少数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有条件的省份可使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是完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省级招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采取省级统考、多校联考、高校校考等方式。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地方政府统筹管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省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地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二是健全多级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健全国家、地方、学校、社会多级监督的工作体系,加强对分类考试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关键词: 考试 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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